【反修例】特首確認收到陳同佳自首信 林鄭:令人釋懷及寬心的結局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10/19 10:37

最後更新: 2019/10/22 10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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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首表示,陳同佳自首是令人釋懷的結局。

觸發香港修訂《逃犯條例》連串風波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,預計將於10月23日(下周三)因洗黑錢罪名刑滿出獄。政府新聞處10月18日晚指特首林鄭月娥已收到陳同佳的來信,對方稱已決定刑滿後就其涉嫌的殺人案到台灣自首,並請港府協助安排相關手續。

特首林鄭月娥今日(19日)出席港台節目《星期六問責》時再次確認,昨日下午已收到陳同佳的親筆信,對方表示決定到台灣自首。她在節目中表示,政府沒有派人接觸過陳同佳,也沒有要求其他人接觸陳同佳,相信是陳同佳的決定是經過詳細思考,認為這是相對令人釋懷、相對令人寬心的結局,希望現時情況可以令受害者父母釋懷。

她又指,香港及台灣兩地執法機關有程序可做,香港警方昨日已致函台灣刑事檢察局,轉達陳同佳會自首的意願,港府會提供協助。
 
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案,香港律政司並無足以控告陳同佳在台灣涉嫌殺人的證據。律政司經充分及全面考慮了香港警方調查及搜集所得的證據後,控告陳同佳在香港干犯洗黑錢罪,陳其後被定罪及被判囚29個月;由於陳同佳在台灣涉嫌殺人案,香港法庭並無管轄權,不能將陳同佳續押或向他追訴他涉嫌在台灣所犯的罪行。

責任編輯:鄺嫻